欧洲专利局

欧洲专利局(European Patent Office, EPO)根据《欧洲专利公约》设立,负责审查授予可以在42个国家生效的欧洲专利,总部位于德国慕尼黑,在海牙、柏林、维也纳和布鲁塞尔设有分部。

如何查询欧洲专利

(1)登陆欧洲专利局官方网站,点击首页上方“Searching for patents”条目下“Legal information”中的“European Patent Register”。

(2) 在此页面点击“Open”,进入专利查询页面。在此网页可查询通过欧洲专利局申请的专利的法律状态和年费信息,非通过欧洲专利局申请的专利,需进入各国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进行查询。

(3) 进入专利查询页面后,在“Search term(s) ”处输入专利号/申请号,点击“Search”,即可查询到该专利的法律状态和已缴费信息。如专利已授权,则需查询在各生效国的法律状态和年费信息。查询到此件专利后,点击页面左侧的“Legal status”,可分别查询各国专利信息。

根据《欧洲专利公约》,所有的技术发明都可以申请获得欧洲专利。欧洲专利可以根据申请人的指定请求在《欧洲专利公约》的缔约国生效。此外,根据欧洲专利局与特定几个国家的单独协议,申请人还可以请求欧洲专利在延伸国和生效国生效。

在每一个生效的国家,欧洲专利与国内专利主管部门授权的国内专利具有相同的效力,根据国内法获得保护。

可生效国家

1.《欧洲专利公约》缔约国(38个国家)

阿尔巴尼亚,奥地利,比利时,保加利亚,克罗地亚,塞浦路斯,捷克共和国,丹麦,爱沙尼亚,芬兰,法国,德国,希腊,匈牙利,冰岛,爱尔兰,意大利,拉脱维亚,列支敦士登*,立陶宛,卢森堡,马耳他,摩纳哥,前南斯拉夫的马其顿共和国,荷兰,挪威,波兰,葡萄牙,罗马尼亚,圣马里诺,塞尔维亚,斯洛伐克,斯洛文尼亚,西班牙,瑞典,瑞士*,土耳其,英国。

注*:瑞士和列支敦士登只能同时指定。

2.延伸国(2个国家)

波斯尼亚-黑塞哥维亚,黑山。

3.生效国(2个国家)

摩洛哥,摩尔多瓦共和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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